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焦作市府城水厂工程(一期)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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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行政服务科
发布时间: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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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焦作市府城水厂工程(一期)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

 

建设单位(个人):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名称:焦作市府城水厂工程(一期)。建设位置:人民路北,长安路东。建设规模:3483.39平方米。许可证序号:建字第焦规建字(2018)第87号。原许可日期:2019.06.04。变更日期:2021.4.19.

变更内容:

1.“机修及仓库间:地上1层,建筑面积610.72平方米”变更为“机修及仓库间:地上2层(局部1层),建筑面积1399.31平方米。

2.总建设规模:4271.98平方米

(注: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十二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核发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提出延期申请或者核发机关决定不予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满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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