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博爱县寨豁乡、柏山镇、鸿昌街道、月山镇等4个乡(镇、街道)和国有博爱林场,谢庄村、茶棚村、下岭后村、柏山村、上期城村、下期城村、西庄村、后乔村、花园村、上庄村等10个村和一个国有单位;
使用面积:16.1520公顷,其中一般耕地0.0308公顷、永久基本农田0.4223公顷;
具体用途:表土剥离堆放场(0.0784公顷)、材料堆场(0.3440公顷)、地下管线敷设(包含堆土区、管线铺设区、施工便道共计15.5577公顷)、运输便道(0.1719公顷);
期限:使用期限为自批复之日起2年,复垦期限为使用期到期后1年;
批复日期:2026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董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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