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局 批而未供处置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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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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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严格土地利用全程监管,博爱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立足工作实际,坚持“存量处置”与“增量预防”双管齐下,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加大处置力度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三年来累计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032.27亩。

2023年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29.18亩,为系统攻坚奠定坚实基础。2024年在全市率先完成年度任务394.09亩,完成率185% ,位居全市第一,全省第七。2025年提前超额完成全年处置任务509亩,完成率267.89%,位居全市第一,全省第二,切实把土地资源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优势。

三年来,博爱县针对批而未供土地进行全面梳理,逐个批次、逐个项目进行核实,全面了解掌握批而未供土地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土地批而未供的原因,“一宗一策”,制定整改措施和盘活利用方案,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公众参与”工作机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处置批而未供土地

高位推动,构建“一盘棋”工作格局

成立专项小组,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保各项处置任务有序推进、落到实处。

精准施策,探索“一地一策”分类处置路径

列出问题清单,细化措施,建立台账,倒排工作进度,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将批而未供土地进一步摸底排查,制作批而未供分布图,上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产业集聚区、商务局及有关乡镇办事处,并积极与县重点项目办保持紧密联系,在新引进项目时,原则不再另外选址、报批,以已批土地作为招商用地,即消化了空闲土地,又提高了项目落地速度。

优化供应方式,增强保障能力

根据每个地块形成的具体原因,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 201号)文件精神,采取多元化供应方式,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从严从快处置批而未供土地。

推进“标准地+承诺制”土地出让

建立“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出让制度,将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环境标准等控制性指标等建设条件,纳入出让方案一次性公告,实现“拿地即可开工”,避免出现闲置低效用地情况发生。

强化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加强提升系统填报人员操作水平和能力,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干在实处,务求实效,确保做到“四到位”,既巡查到位,信息上传真实到位,对违约用地单位及时提醒到位,问题处置到位,避免出现违规违约用地和闲置土地情况发生,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责任编辑:王玉琳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