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与焦作市山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3月22日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10800-CR-2022-0725-1711,电子监管号:4108002022B03687)。该宗地坐落于山阳区焦东路西侧、摩登街南侧,用途为商业用地,面积3011平方米。因焦作市山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我局与焦作市山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于2025年6月20日解除前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因焦作市山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未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现公告废止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20日
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原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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