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与焦作市银河药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10800-CR-2021-0202-1718,电子监管号:4108002021B00125)。该宗地坐落于马村区建设路北侧、待九路西侧,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78400平方米。因焦作市银河药业有限公司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我局与焦作市银河药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解除前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因焦作市银河药业有限公司未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现公告废止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2025年5月9日
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薛朝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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