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作者: 薛朝莹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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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与焦作市银河药业有限公司2021218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10800-CR-2021-0202-1718,电子监管4108002021B00125该宗地坐落于马村区建设路北侧、待九路西侧,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78400平方米。因焦作市银河药业有限公司未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我局与焦作市银河药业有限公司于2025212解除前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焦作市银河药业有限公司未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现公告废止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202559

                 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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