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农房(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依据《不动产登记规程》(TD/T 1095-2024)的相关规定,申请首次登记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一是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是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批准用地的文件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三是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四是地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五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不动产综合窗口办理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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