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马村区演马办事处后夏庄村、亮马村、陆村;
占地面积:28.55亩,其中耕地27.51亩(含永久基本农田17.78亩);
临时用地用途:严格按照焦自然资〔2023〕8号批准的用途使用,严禁擅自改变用途;
使用期限:使用至2027年1月17日;
审批时间: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