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询问笔录;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
4、不涉及权利归属的变更相关材料;
5、抵押权变更的相关材料;
6、不动产权属证书(为电子证书的无需提供);
不动产登记证明(为电子证明的无需提供)。
二、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小时内办结。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六、办理地点:
焦作市解放区(县)王褚街道人民路889号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室(窗口)。
七、咨询、监督电话:
0391-3568709
八、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免费邮寄、电子证照
责任编辑:焦冬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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