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变更登记与抵押权变更登记合并办理办事指南
作者: 焦冬晨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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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询问笔录;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

4、不涉及权利归属的变更相关材料

5、抵押权变更的相关材料

6、不动产权属证书(为电子证书的无需提供);

不动产登记证明(为电子证明的无需提供)。

二、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小时内办结。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办理地点:

焦作市解放区(县)王褚街道人民路889号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室(窗口)

、咨询、监督电话:

0391-3568709

、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免费邮寄、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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