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法机关 |
当事人 |
执法类别 |
处罚决定日期 |
执法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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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
处理、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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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焦作市自然资 |
靳胜利 |
土地执法 |
2020.4.2 |
未经批准非法占地 |
《土地管理法》四十四条规定 |
1.拆除98平方米土地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2.罚款980元 |
2 |
焦作市自然资 |
靳克非 |
矿产执法 |
2020.4.9 |
未经批准非法开采 |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 |
罚款10万 |
3 |
焦作市自然资 |
史平陵村委会 |
土地执法 |
2020.4.12 |
史平陵村委会未经批准,擅自将世纪路南集体土地75075平方米(合112.61亩)出租给焦作市胜东鑫农产品有限公司进行建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 |
缴纳罚款936000元整。 |
4 |
焦作市自然资 |
李东海 |
土地执法 |
2020.4.15 |
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厂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1、拆除在非法占用6306平方米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28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罚款103188元整。 |
5 |
焦作市自然资 |
焦作市鑫丰加油站 |
规划执法 |
2020.4.20 |
焦作市鑫丰加油站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占地460.06平方米建设 |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四条处罚 |
1、限期改正;2、处建设工程造价5.99%的罚款,罚款共计56485.7元 |
6 |
焦作市自然资 |
苏龙 |
矿产执法 |
2020.4.28 |
未经批准非法开采 |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 |
罚款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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