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实施《测绘法》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贯彻实施《测绘法》,对于规范、完善我国测绘管理工作,保障测绘事业顺利发展、促进测绘事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都具有重要意义。
测绘工作是与百姓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测绘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前期性、基础性工作,通过提供与地理位置有关的各种专题性基础信息,广泛服务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科学研究、文化教育、行政管理等领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一种重要保障手段。例如城市化离不开测绘,城市建设离不开规划,加快新农村建设,改变村容村貌测绘是基础;自然灾害防治离不开测绘,测绘部门生产的地理信息数据和地图可以为防汛、防灾提供准确定位、分析、施工、决策等服务和保障;日常生活离不开测绘,人民的住行离不开测绘,准确的卫星定位系统为人们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所以,学习贯彻《测绘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每个公民都应学习《测绘法》,让《测绘法》更好地为我们的生产、生活服务。
二、目前国家和省两级出台的主要测绘法律法规有哪些?
1、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等。
2、省级层面的法律法规有:《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等。
三、“数字城市”的概念是什么,可以应用到哪些方面?
“数字城市”就是用数字化的方法将城市、城市中的环境及整个城市的时空变化装入电脑中,实现在网络上的流通,使之最大限度地为人类的生存、可持续发展和日常生活、工作、娱乐服务。它可以在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应用于城市规划与设计:“数字城市”方便规划人员从整体上掌握城市信息,改变了过去在掌握城市信息上受条件限制的局限性,并为设计者提供不同设计阶段的城市模型。
2、应用于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数字城市”能提高管理公共工程设施的综合能力,实现不同管线的共同管理,提高信息的共享程度,避免掘断光缆、凿穿煤气管道等事故的发生,使公共设施管理的效益达到最优。
3、应用于突发事件的处理:“数字城市”的大比例尺和高分辨率的地理空间数据不仅有利于突发事件精确定位,而且利用大量描述其周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数据,不仅容易制定出影响小、损失小的处理策略,而且可以在网上实现部门协作、决策、调度与实施,将时间消耗降低到最小,满足时效性需求。
4、应用于政府决策:“数字城市”是高度网络化的信息世界,政府工作人员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有线、无线通讯设施,用电脑上网得到所需信息,并且可以实现智能化分析,便于快捷、科学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四、测量标志的概念及作用
测量标志:是在陆地和海洋标定测量控制点位置的标石、觇标以及其他标记的总称。
测量标志作用:
1、用于固定控制点的位置:在进行控制测量时要多次在控制点上架设仪器,竖立标尺或觇标,如果不用测量标志把点位固定下来,测绘工作就无法进行,也就无法获得控制点的坐标成果。
2、为下一等级控制测量,地形测图、工程测量等提供准确的控制点位置。
上一等级控制测量所取得的各控制点的坐标成果是与相应的测量标志一一对应的,如果要进行下一等级的控制测量或其他应用测量,必须取得上一等级控制点的坐标成果,找到与之相对应的测量标志,并埋设下一等级控制点的测量标志,通过测量、计算平差,最后才能得出下一等级控点的坐标成果。国家高等级控制点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布设的其它等级控制点的坐标成果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保管,并实行有偿使用。控制点坐标成果一般都属于国家秘密。
3、用于研究地球的形状和地壳的运动。国家一、二等控制点的测量标志可定期进行测量,以此来研究地球的形状和地壳的运动。
五、破坏测量标志有哪些违法责任?
《测绘法》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和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的;(二)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的;(三)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的;(四)在测量标志占地范围内,建设影响测量标志使用效能的建筑物的;(五)擅自拆除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或者拒绝支付迁建费用的;(六)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造成永久性测量标志毁损的。
六、违法测绘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测绘法》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二)建立地理信息系统,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
《测绘法》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测绘法》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测绘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一)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的;(二)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三)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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