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报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备案,修武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面向社会挂牌出让修武县外窑制灰用灰岩矿区D矿段、修武县方庄镇崔庄村制灰用灰岩矿区G矿段、修武县方庄镇崔庄村F矿段制灰用灰岩矿区三宗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矿区基本情况开发利用要求(见表)
矿区编号 |
XNO.2006-2 |
XNO.2006-4 |
XNO.2006-3 |
矿区名称 |
修武县外窑制灰用灰岩 矿区D矿段采矿权 |
修武县方庄镇崔庄村制灰用灰岩矿区G矿段采矿权 |
修武县方庄镇崔庄村F矿段制灰用灰岩矿区采矿权 |
矿区位置 |
方庄镇外窑村 |
方庄镇崔庄村 |
方庄镇崔庄村 |
矿区面积 |
0.0017平方公里 |
0.0024平方公里 |
0.0021平方公里 |
开采标高 |
+350米 ~ +310米 |
+335米~+290米 |
+380米 ~ +345米 |
开采矿种 |
制灰用灰岩 |
制灰用灰岩 |
制灰用灰岩 |
保有(333) 资源储量 |
6.7万吨 |
5.33万吨 |
8.75万吨 |
建设规模 |
3.0万吨/年 |
3.0万吨/年 |
3.0万吨/年 |
出让年限 |
1.9年 |
1.5年 |
2.5年 |
二、凡符合采矿资质条件的企业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资质条件须经修武县国土资源局(地矿)审核确认。该两宗采矿权出让由于地质勘查程度低,储量级别仅为(333),投资具有一定风险,竞标者风险自负
三、竞买人须提交的资料
凡有意竞买者,可到修武县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股报名并索取相关出让文件。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资信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人身份证明办理竞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缴纳竞买保证金0.5万元人民币后,取得竞买资格。
四、挂牌出让时间及地点
(1)挂牌时间:2006年8月12日至21日为挂牌报价阶段,8月21日18时挂牌交易结束。竞买者可多次报价,报价最高者竞得。
(2)挂牌地点:修武县国土资源局院内。
联系人:李金保 吴红霞
联系电话:0391-711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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