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焦自然资规[2024]1号
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69号)相关规定,市局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以市局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13件、废止3件、失效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除公布保留的文件外,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 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3件)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 件)
3.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 件)
责任编辑: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