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4-02-06
字体大小:【 打印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焦自然资规[2024]1号


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69号)相关规定,市局202312月31日以前以市局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13件、废止3件、失效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除公布保留的文件外,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2023 12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3件)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 件)

3.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 件)

附件.doc


         


责任编辑: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