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制订汛期地质灾害值班表、值班日志和电话记录簿,明确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时间等信息。要求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持电话
24小时畅通。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请假、不得脱岗、不得擅自倒班、调班,严禁从事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是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值班人员务必做好电话接听工作,记好值班日志,全面了解辖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及隐患点的分布,注意收看收听天气预报,掌握天气情况。对上县局的指示、批示、通知及各村反映的重要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带班领导汇报,经领导决定后迅速实施。值班人员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每天将值班情况报告县局,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并负责当日值班室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交接班工作制度。交班人务必主动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值班时发生的重要情况。值班人员若因故不能到岗,应提前
24小时向带班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由带班领导重新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值班工作无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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