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修武县七贤镇平窑村、孙窑村、外窑村、王窑村、赵窑村、佐眼村;
占地面积:84.35亩,其中耕地52.69亩(含永久基本农田42.89亩);
临时用地用途:施工便道、材料堆场、生活用房、钢筋加工厂、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不得用于拌合站、制梁场、取土场等难以恢复原种植条件的用途;
使用期限:4年;
审批时间: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