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医院 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南北院区地上连通工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作者:
来源:行政服务科
发布时间:2023-03-16
字体大小:【 打印


焦作市人民医院   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南北院区地上连通工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建设单位(个人):焦作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名称: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南北院区地上连通工程。建设位置:焦作市山阳区解放路与塔南路交叉口向东400米。建设规模:长45米,宽7米。许可证序号:建字第410800202300022(交通)号。许可日期:2023.3.16

附图及附件名称:

(注: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十二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核发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提出延期申请或者核发机关决定不予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满自行失效。)


责任编辑: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