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马村区待王农贸综合批发市场项目
用地的意见
马村区待王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建设马村区待王农贸综合批发市场项目用地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家拉动内需、刺激经济增长新的经济形势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用地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马村土地分局审核通过的你单位拟选定的马村区待王镇待王村内场址,面积约6.67公顷。该建设项目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设密度、建筑系数等指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征地补偿费、开垦费等用地费用应列入项目总投资估算,并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土地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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